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向省发改委投诉,答复来了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网络   阅读:2074

特约撰稿人 李海波

日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告知书,对其7月23日向该委的投诉信,做出了书面回复。

观音山森林公园建园初期门票仅为2元,后一直低价运营,自2006年执行45元门票价格以来一直艰难经营,而20多年来公园累计投入超10亿元,2010年成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后,门票还是被迫执行政府指导价未调价,这严重制约了观音山的发展。观音山虽多次要求提价或恢复自主定价,均被相关部门拒绝。

在今年4月份北京召开的观音山公园问题专家论证会上,知名法学专家们对此认为:民营景区申请门票调节价的问题是民营企业的性质决定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有权利根据不同时期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以及比较本行业其他地方的收费标准,依据《民法典》、《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申请确认正常的市场门票价格,政府指导价的收费许可证应当废除,应当更新为市场调节价的收费许可证,如果当地物价监督管理部门拒绝申请或对申请不予答复或不作为,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有关监督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

依据法学专家们的意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于7月23日向广东省发改委提交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3年来遭遇东莞市职权部门、官员及黑恶势力长期违法侵害事件(部分)的有关说明》的材料,后面附有完整的国内知名专家《专家法律意见书》。

令观音山公园没有想到的是,没有任何人来公司调查了解情况下省发改委在一个月后就给了他们书面回复,这个回复无法使观音山人满意。

对此告知书的第一项答复“关于景区门票申请市场调节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 (网上公开可查》。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实行属地管理。”观音山公园董事长黄淦波表示极不满意,对于其申请门票按照市场调节价问题的答复,他认为“集体山林并不算公共资源,它只是村的集体财产,并不是国有财产”观音山森林公园是石新村的集体山林,由黄淦波投资建成为世界有影响的4A级的国家森林公园。

况且,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第二项就是“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作为省级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的主管部门,但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是有权予以纠正的。

网络搜索4A景区门票收费标准?答复是不低于100。而观音山2010年成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后至今还是被迫按照政府2006年的定价收取。巨资投入和低价收入严重失调,这严重违背市场规则!更令人诧异的是,附近民营公园门票早在十多年前都涨价了。唯独4A级旅游风景区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一直不允许涨价。

对于答复的第二项“关于西气东输和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园区供电的问题。由于有关事项属于能源部门职能,我委已将信件材料转交广东省能源局办理”。既然依照《旅游法》, 但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及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而第三条答复“关于申请国家级森林公园遭拒、公园自主经营权被侵害等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建议向其它有权管理的部门反映”。这也是广东省发改委推卸责任的做法,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第三条就是“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申请国家级森林公园遭拒、公园自主经营权被侵害等问题,就是营商环境问题,作为全省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工作的部门,怎么能说是不是其职能范围呢?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十一项是“推进实施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都是在全国乃至国际上都有较大的影响力。

3月6日下午,习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7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中央“出大招”,意图让民营经济成为“生力军”。于是各地各行业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国家发改委更是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以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作为广东省推进实施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全方位的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希望广东省发改委面对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下沉到企业,为各地发改局做表率,带动各级职能部门切实履责。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这样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才会更上一层楼。

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原叫飞云顶)(以下简称观音山公

园),投资单位为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黄淦波。1999年11月30日,黄淦波与石新社区(原石新村委会)

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取得了期限为50

年的承包经营权。2000年12月21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2005年12月23日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

观音山公园升格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于2009年12月28

日获评国家AAAA旅游景区。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这个称呼的由来,有一段故事。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最早属石新村村属山地,1999年11月30号东莞本地人黄淦波接手烂尾工程后,随即继续投入开发建设,由于山地植被茂密,生态资源优越,2000年12月份,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16个森林公园,4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就有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定的位置范围位于樟木头镇,由石新、古坑、樟洋、官仓等村的部分林地组成,总面积26178亩。

2005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确定:经营面积657.18公顷,行政区域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地理坐标东经104°58′38″—105°02′25″,北纬22°52′30″—22°55″,四界范围大尖顶(沿山脊至)吊神排(沿山坡至)观音肚(沿山坡至)笔架山(沿山脊至)石壁径(沿山坡至)石新医院(沿山坡至))珊珠棚(沿山坡至)飞云顶(沿山坡至)官仓(沿山坡至)大尖顶。

同时,2007年7月30日,广东省林业局批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地理坐标和经营面积:东经104°05′16″—114°07′36″,北纬22°52′47″—22°54′59″,总面积598.10公顷。

那么,在2000年12月份之前,这片林地叫什么名字呢?其实,这里原名观音肚山,是樟木头境内东南屏嶂诸山之一,与双面髻山(主峰海拔791.3米)、大细锅、笔架山、仙宫岭、飞鼠山、尖峰等群山互绕,海拔为450~750米,自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

时光拉回到上世纪90年代,正值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东莞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房地产业、世界各大品牌工厂等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地理位置尚佳的樟木头镇更是占足了发展先机,到处都是时不我待、忙碌淘金的身影。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樟木头镇的石新村。

石新村位于大山脚下,大部分面积都是植被茂密的荒山,既不适合当红的房地产开发,也不适合修建大型的品牌工厂,如何赶上发展的浪潮努力 淘金成了石新村迫在眉睫的难题。

不如靠山吃山,在世界工厂腹地搞旅游开发项目。

思前想后,在石新村老书记带领下,开始投入资金开发荒山。而这个思路,就奠定了这座荒山踏入旅游开发产业的雏形。

但好景不长,那时的东莞时间就是金钱,产业不仅要有效益更要求效益要高,仅仅过了三年,石新村就发现不仅立足旅游开发业效益低廉,而且生态保护的维护成本极高,在管理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开发荒山项目一度成了村集体的烫手山芋,本来信心满满的项目也成了难以为继的“烂摊子”。

凭心而论,一个刚投资两年的公园就想见到明显收益,确实不容易。但是对于集体投资来说,村书记和几个村干部做主投资的这个项目,两年没有见到效益,上级领导和村民们都没耐心等了,尤其是许多村民。在那个年代,在东莞那样的地方,时间就是金钱,个人投资可以忍可以等,集体投资不见效益就会招惹麻烦。

因为村民举报,当时的《广东农民报》出了4个版,披露了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要搞个公园,说村干部胡作非为,村民不满,结果搞成了一个烂摊子,没办法收场,村民要求上级有关部门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另外,1999年4月份左右东莞日报也专门登了一个整版,评述石新村做的这个项目如何的不合理。

如此种种,让石新村书记面临巨大压力。如果不能合理处理这个村集体投资项目,石新村书记和几位领导就会受到严重的处分。

几次三番的,石新村书记找到黄淦波跟他说,村干部们已经商量过,开始准备将整片山卖掉,报价是1700万。但是,他们找了几十个老板都没人愿买,没人敢接。

后来,他们又打算把这1700万加上50年的利息,折算成每年的承包费,承包出去。

石新村前后陆续找了许多企业家洽谈,均无结果。而面对黄淦波,因为他脾气好,又是乐于助人,他们对黄淦波说:“你一定要承包,你一定要帮我们”“你不干,没人干啦”“只有你能干”诸如此类的说辞。总之,对黄淦波寄予厚望,简直就是把他当成了救命稻草。

在后来,又经过协商承包年限等过程,黄淦波和当时的石新村(现在的石新社区)签署了50年的承包协议。

于是,1999年11月30日,这个原本普普通通的日子,在后来的23年里成了所有观音山人举杯庆祝的日子,也成了许许多多游客,许许多多关心和热爱观音山的人为观音山共同祝福的日子。
观音山公园自2004年起,为了提升品牌价值和管理水平,为当地文化、经济、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始着手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准备工作。2005年正式向东莞市林业局报送了有关申报材料,请求批准和支持。

然而,东莞市林业局却以东莞市没有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先例,以此理由不同意申报。

2005年3月,观音山向所在地的樟木头镇政府书面报告有关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希望镇政府向市林业局报送有关资料,支持公园申报的举动。但镇政府也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公园前后三次送给镇政府的整套申报资料均无结果,并且这些资料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真是让人很无奈。

观音山索性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直接向广东省林业厅申报。省林业厅非常重视,认为是东莞市的一件好事,时任领导及时派考察组到观音山考察,结论是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于是继续报给国家林业局。

赶巧的是,那两年国家林业局正在大力发展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地方森林公园,希望以此举动鼓励更多地方保护生态森林,保护生态环境,这是国家林业局非常超前的工作思路。于是有一位副司长带着七八个专家学者差不多十几个加上广东的专家到观音山来考察。

2005年夏天,当北京和省里面的专家学者来了以后,东莞市林业局和樟木头镇竟没有一个领导愿意出来陪同。对此,观音山只能如实相告:当地不同意申报,整个过程是报了多少次材料,然后回馈什么态度等情况。北京和省里的专家学者听后很诧异,对这个情况感觉很意外。

他们表示,从来在全国没有碰到这样的事情,几百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申报都没有碰到这样的事情。本来有人愿意搞森林公园本身就是一个出钱、出力、出时间去保护国家森林,这是个值得大力弘扬、大力赞扬和鼓励的事情,当地政府一般都是求之不得,怎么到了东莞会这样呢?他们表示很不可理解。

后来,经过几天的实地考察,考察组一致认为这些森林如果不保护好很容易被破坏,自然条件也够格,同时提出了一些整改要求,要求观音山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以后如果省里通过的话他们再过来验收。

于是,观音山公园就赶紧按照要求整改,防火标识牌、警示牌、路牌等,有一些道路不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道路不够宽要拓宽,管理架构要重建、防火防灾、防虫队伍的重建等等内容,投入许多时间精力和资金,结结实实的忙活了几个月。

三个多月后经广东省林业厅审核,和国家林业局验收,2005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成立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本来观音山森林公园申报成为东莞市第一家国家级森林公园,这对樟木头镇、东莞市都应该是个好消息,这对于带动东莞市更大程度保护森林、发展旅游有很好示范作用。

2023年4月15日,第54届经济法律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的,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地方不承认以及违法破坏”主题举办了专家论证会。主要围绕“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遭当地拒绝、国家批准但地方长期不承认”的问题;关于“某官员以权谋私试图夺取观音山经营权”的问题;关于“西气东输工程违法施工事件”;关于“南方电网工程违法施工事件”;关于“从莞高速工程穿越山体事件”;关于“举报公园内违法违章建筑,遭有关部门打击报复事件”;关于“豪华坟墓事件”;关于“村民毁林千亩种植果树、蔬菜事件”;关于“村民纵火事件”;关于“两起交通事故违法执法事件”等问题展开研讨。

2023年4月16日,第55届经济法律学术研讨会再次就“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遇阻事件”举办了专家论证会。

在北京召开的第54届、55届经济法律学术研讨会就观音山公园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重大问题进行了专家论证会。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北京社会主义学院的权威专家们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对其遭受地方不承认以及违法破坏、总体规划修编受阻等系列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给出了专业论证意见。论证会上,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团队提出了目前面临的4大难题和20项具体问题。

权威专家们通过自身在法律等专业内的经验和知识,通过对上述观音山公园事件和问题的论证,一致认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效益和社会价值理应得到东莞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建设森林公园本身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当代的大型公益事业,观音山公园不仅带动了自身旅游业的发展,还促进了当地相关第三产业的繁荣,为当地带来大量的就业岗位和创造了可观的税收;通过申办“国家级森林公园”对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对于提升东莞当地经济发展的品级和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现实价值。该公园法定代表人黄淦波依法获得观音山的经营权后,他不断投资,善于经营管理,精心保护着观音山的森林资源,改善了东莞市的生态环境,创造了国家级荣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二十四年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出资建设和保护国家的森林资源,对观音山的生态保护、管理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使观音山公园成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好榜样,为东莞争得了诸多殊荣。